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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桥公众号:致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的公开信
来源:律桥网
发表时间:2016-01-12



敬爱的孟书记:您好!                             

1月7日,您在新年的第四个工作日,在网友谓之神秘的中央政法委机关大院与12位律师亲切座谈并共进午餐,有如一股早到的春风吹遍了律师界!律师们为之欢欣鼓舞!

据律新社报道,您说12位大律师、大专家的意见“对我们非常重要”,您还和12位律师说“有什么情况和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反映”。我是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律师,干了十多年,没有为国家的司法建设做多大的贡献。看到您广开言路的亲民之举,我很激动,我想我们的法治梦一定不是梦一场,而是干一场!一激动,就有了向您写信的冲动。而对于这封信要不要公开,实在很忐忑。公开吧,我自己都认为有炒作之嫌,不公开吧,我宁愿相信您不一定看得到。我要说的,自认为也是很“接地气”的,也许能反映广大普通律师和老百姓的声。如果这封信被广为转发或点赞,说明这个想法就是对的,您可能会更重视些。如果大家并不认同我的观点,您尽管狠狠地批评我,我不要司法部吴爱英部长的保护(受韩嘉毅律师发言启发,原创版权归韩律师)。

去年,李总理提出了“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在这种背景下,我不知深浅地追随上了“互联网+法律”的创业大军,尝试着建立一个阳光化的法律服务生态圈。老百姓、律师、互联网平台是法律服务阳光生态圈的三大主体,国家司法机关或人员虽然不是直接主体,但可以直接影响这个生态圈的成长空间。我觉得,老百姓感受得到的法治才是最大的法治,老百姓信赖律师、信赖司法公正,律师在老百姓心目中有价值,我们的法治就有了群众基础。群众个人的问题是微观问题,但小问题影响大道理。我十多年来办的基本上都是小案,就以小案来说明吧。并非是要以偏概全,只是以此来说明解决老百姓切身问题的重要性。

执行难的问题国家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出台了很多加大执行力度的措施,但这些措施本身就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我在某区法院经办的两个小执行案件让我在当事人面前甚为尴尬。其中一个,立案执行近两年了,诉讼阶段做了财产保全,有被执行财产。在头半年,执行法院没有任何动静,我按规定要求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没有下文。满一年后,收到执行法院的挂号信,告知将案件委托财产所在地法院异地执行。几个月后,终于联系上被委托法院,被告知没有收到委托执行的材料,于是又立即致函原执行法院,依然没有下文。我想,这个事情并不涉及艰深的法理,我这个小律师还是可以办的,可是我在当事人眼里没有用,法院忙得都不为老百姓办事,于他而言也没有用,如何叫他来相信法治呢?另一个案件,区区几万元的执行标的,对方公司正常经营,快一年了,也不知道法院去查询了对方的公司账户没有。我希望在偌大的中国,仅此两件执行难的案件,若真如此,孟书记您就再次狠狠地批评我吧!

法律服务竞争的问题律师向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在法治建设中是很重要的一环,竞争机制是提高服务质量的市场调节方式。但是,法律服务毕竟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或服务,一旦律师选择错误,不仅仅是对律师的差评,甚至会对法治环境产生差评。因此,有必要倡导一种阳光化的法律服务方式。何谓阳光化的法律服务,就是律师要注重专业化发展确保服务质量,不仅要排斥低价竞争,也要排斥利用信息不对称向老百姓收取过高的费用。收费太低,服务质量很难保障,收费过高,老百姓难免会产生被忽悠的感觉。去年,国家已经放开除办理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的价格管制,这是尊重市场的选择。但是,放开管制,并不意味着可以任由市场恶性竞争,而是要坚持倡导服务价值理念,使不同水平的律师在处理不同难度的案件中得到相应的价值体现,形成不同的服务层次,满足不同的需求。当然,律师的水平还是由市场说了算,最好不要由政府设立标准,防止权力寻租,影响律师评价的客观性。律师好不好,只有用户知道。

信就写到这吧,没有经过严密的论证思考,只是受您的感染有感而发。如有不妥,真心请您批评!当然,如能真的得到您的批评,那实在也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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